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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9/3/13

全省各停车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停车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指南》(DB34/T3095—2018),经2019年2月20日会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工作质量,协会成立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应长春任组长,副会长任副组长,责成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停车场管理专家组全面负责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工作。

二、停车服务企业定义

    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停车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三、评定对象

在本省区域内依法注册、备案,且从事停车场(库)经营管理满一年以上的停车服务企业。

四、评定范围和等级

全省停车场(库)运营企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五、评定方法

(一)申报

符合本《通知》第三条“评定对象”要求的企业向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协会秘书处)申报。

(二)报送材料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的停车服务企业报送以下材料:

1、企业等级评定申请表;

2、企业简介(应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注册资金、员工人数、经营状况等);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4、企业人员花名册(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部门、职务、学历、工作时间等);

5、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停车场备案表(复印件);

6、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合作经营停车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8、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聘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9、企业管理制度: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行政管理、服务质量、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

10、员工培训计划、教材、考核记录(原件或复印件);

11、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复印件);

12、客户满意度工作方案、实施记录、满意度测评(复印件);

13、企业或员工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14、年度参加公益活动证明(照片和文件材料);

1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初审

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并适时做出答复。

(四)复审

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停车场管理专家组中抽取的等级评定专家负责评定工作。

(五)审议

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定结果审议工作。

(六)公示

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审议结论,在本协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颁发牌匾和证书

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向获得通过等级评定的企业颁发等级牌匾和证书。

六、时间安排

(一)3月8日至4月15日企业申报;

(二)4月16日至4月30日初审;

(三)5月1日至610日复审;

(四)6月11日至6月20日审议、公示;

(五)7月中旬,颁发牌匾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认真学习安徽省地方标准《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指南》和《安徽省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指南实施细则》,熟练掌握“标准”和“细则”的主要内容,据实上报申请材料。

(二)申请参加等级评定的企业,要认真做好准备,积极配合评定专家现场核查,确保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评定专家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接受工作监督,洁身自好,清廉自律。

(四)企业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49号,合肥保安集团三楼326室,联系人:万红云,联系电话:0551—66027321。

 

 

                     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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